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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各機關學校公務員赴陸港澳,不分平、假日均應於行前登錄差勤申請或獲得機關許可。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1-10 16:21:47 點閱: 245 (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 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10月22日府人考字第1140022175號函辦理。
二、 請各機關學校加強宣導公務員赴陸港澳,不分平、假日均應於行前登錄差勤申請或獲得機關許可。
三、 查行政院業以本年9月22日院授人培字第1140002559號函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請參閱附件,以利瞭解並遵守規定。
四、 另為利瞭解赴陸港澳管理機制,陸委會已製作宣傳圖卡及更新該會官網「公務員赴陸專區/Q&A」(https://www.mac.gov.tw/CSGTC/News.aspx?n=CEE979ACE3148043&sms=CF6C48CEFB93A5EE),檢附宣導圖卡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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