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12月22日衛授家字第1090701730B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自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期間,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身心障礙者法律扶助業務。
張貼日期: 2020-12-28 15:50:19 點閱: 516 (95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12月22日衛授家字第1090701730B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自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期間,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身心障礙者法律扶助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