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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協助身心障礙教師克服工 作障礙,學校及教師可向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行政 主管機關申請職務再設計服務。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0-07-13 11:06:29 點閱: 410 (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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