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南華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第二條規定,本校傑出校友分
為:學術成就類、工商經營類、社會暨宗教服務類、藝文
體育類、公共服務類、捐資興學類及其他類。敬請惠予推
薦符合本校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所列具體事蹟之本校畢業校
友。
二、推薦書暨相關資料、證明文件請於115年11月30日前(郵戳
為憑),逕寄至本校學務處校友服務中心。
三、隨函檢送「南華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115學年度傑
出校友推薦表」、「南華大學校友個人資料保護聲明及肖
像權同意使用說明書」各1份,或逕自至南華大學學務處校友服
務中心網站下載(https://reurl.cc/QNYR7b)。
四、傑出校友經遴選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核定後公告當選名
單,將於校慶典禮公開表揚。
【轉知】南華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暨115學年度傑出校友推薦 表
張貼日期: 2026-09-14 09:14:10 點閱: 4 (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