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5-05 15:10:22 點閱:79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1月13日臺教資(六)字第1150001810號函辦理。 |
| 二、 | 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每年應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
| 三、 |
環境教育影片欣賞,連結如下:
日期:5/6(三) 08:00-08:35 主題:淨零綠生活 環境教育網 https://elearn.moenv.gov.tw/DigitalLearning/WatchVideo.aspx?key=D148ADE10E9B8FD1953596CF7932041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