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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彰化縣政府及所屬機關人員前往香港或澳門通報作業及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9-19 16:00:23 點閱: 226 (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 有關彰化縣政府及所屬人員前往香港或澳門相關通報作業,依彰化縣政府112
年9月28日府人考字第1120389463號函辦理。

二、

三、

因應港澳情勢變化,彰化縣政府及所屬機關人員如前往香港或澳門,請視需
求辦理通報作業:

(一)因公務赴港澳:得由承辦單位或機關視需要(如:出席重要會議或活動
涉機密性或有影響人身安全之虞)將詳細行
程、活動內容、成員名單及聯絡
方式等函報陸委會,由
該會提供必要協助。

(二)非因公赴港澳:不論請假或於例假日赴港澳者,得於行前至陸委會
「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網頁
登錄個人資料及聯繫方式,以利該會掌握赴
港澳國人動態及提供急
難救助服務。

檢附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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