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政府及所屬機關人員前往香港或澳門通報作業及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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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9-19 16: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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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有關彰化縣政府及所屬人員前往香港或澳門相關通報作業,依彰化縣政府112
年9月28日府人考字第1120389463號函辦理。 |
二、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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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港澳情勢變化,彰化縣政府及所屬機關人員如前往香港或澳門,請視需
求辦理通報作業:
(一)因公務赴港澳:得由承辦單位或機關視需要(如:出席重要會議或活動
涉機密性或有影響人身安全之虞)將詳細行程、活動內容、成員名單及聯絡
方式等函報陸委會,由該會提供必要協助。
(二)非因公赴港澳:不論請假或於例假日赴港澳者,得於行前至陸委會
「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網頁登錄個人資料及聯繫方式,以利該會掌握赴
港澳國人動態及提供急難救助服務。
檢附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注意事項」
第3點、第4點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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