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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之「保險費、一定年齡及本保險保險金額、給付責任、給付範圍、各項給付項目內容與給付金額、醫療保險金起賠金額與給付限額、事務費及其他相關事項」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護理師

張貼日期: 2024-08-15 10:19:16 點閱: 395 (另開新視窗)


1.依據彰化縣政府113年7月26日府教體字第1130281159號及第1130281877號函辦理。

2.函文內容,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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