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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國小112學年度寒假生活公約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學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1-19 08:24:06 點閱: 422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溪湖國小112學年度寒假生活公約

各位同學,大家好:

本次寒假假期為113.1.20~113.2.15

以下「生活注意事項」請同學務必遵守。

1、 每天按時作息,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並完成老師指定之作業。

2、 看電視與操作電腦時應選擇適合的節目與網站,時間不可過久,並應保持適當的距離和正確的姿勢,以免傷害視力。

3、 多閱讀有益的課外讀物,充實自己、拓展視野。

4、 多參與正當之休閒活動,切勿涉足不當之場所。(如電玩店、撞球場

或網咖等)

5、 幫忙做家事,並注意對家人應有的禮貌。

6、 出門務必告訴父母,說明去處並結伴同行;回家要面見父母,以免父母擔心;深夜請勿獨自外出,以免歹徒有機可乘。

7、 壓歲錢、零用錢要使用得當,不可亂花,培養儲蓄的好習慣。

8、 參加各項社團、營隊活動,應嚴守規注定並意安全,不能出席者應

辦理請假手續。

9、 交友需謹慎,不與生活不正常及身分不明人士來往。

10、不吸食毒品,不抽菸飲酒,珍惜身體,愛惜校譽。

※ 112學年度下學期正式上課日訂於2/16(五),請同學記得帶餐具。2/17(六)補行上班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