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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3-12-07 11:57:31 點閱: 390 (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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