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內政部112年2月14日台內民字第1120221679號、112年1 月12日台內民字第11102248531號函辦理及縣府112年1月13日府民宗字第1120018937號函諒達。 二、 詳情請參閱附件,各班若有推薦人選請與輔導室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