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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實施要點」第1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23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12605066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11-29 15:49:20 點閱: 341 (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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