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生勿獨自前往池塘、魚塭、河邊及海邊逗留戲水或游泳,並務必告知家長去處,避免溺水事件發生。二、從事水域活動時,應選擇合格場所(ex:合法經營之游泳池)或完善安全設施及配置救生員之海水浴場,並謹記「救溺五步」與「防溺十招」,考量自身體能,從事安全的水域活動。三、有關水域安全宣導資料,可至教育部體育署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前往相關網站連結或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水上活動安全前往活動安全連結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