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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縣111年度菸害暨藥物濫用防制繪畫比賽─平面設計類實施計畫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師兼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7-20 09:37:42 點閱: 384 (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彰化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預防宣導組111年度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 參加對象:本縣公私立國小、國中(含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在學之限齡普通班之在籍學生,不含美術班。
三、 作品主題:「菸害暨藥物濫用防制」相關議題。
四、 應徵作品組別: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普通班組(含技藝班),共分為四組。

五、請在111年9月16日(五)將作品和報名表(附檔)送至訓育組進行校內初選,逾期恕不受理,以免影響已報名同學權益。

六、國小組平面設計類:以平面設計為限。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大小一律為四開(39公分×54 公分,高度 5 公分以下),作品一律不可裝框,連作不收。

七、注意事項

1、所有組別均採送件方式,不另行舉辦現場比賽。

2、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 1 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 1 人,指導老師亦為 1 人。

3. 參賽作品需為學生個人之創作,如屬臨摩、抄襲或經查係他人參賽作品需為學生個人之創作,如屬臨摩、抄襲或經查係他人代代筆之作品、或曾筆之作品、或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參賽參賽及及得獎得獎資格。資格。

4. 增進比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送件送件時間之學籍年身分參賽時間之學籍年身分參賽,,經查如不符實則取經查如不符實則取消參賽消參賽及及得獎資格。得獎資格。

5.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有展覽、攝影、製光碟、出版圖書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有展覽、攝影、製光碟、出版圖書、、教育網站展示教育網站展示及製作宣傳品(如請柬、海報、布條、環保袋及製作宣傳品(如請柬、海報、布條、環保袋……))之之權利,以發揮權利,以發揮菸害暨藥物濫用菸害暨藥物濫用防制防制之推廣教育功能。之推廣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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