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1年1月17日111公字第008號函辦理。
二、檢附申請資料供參,或逕至該基金會網站查詢及下載(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site/linsfund/)。
三、班上若有符合資格學生請於111年3月4日前向輔導室提出申請,因各校僅限申請一名,故若提出人數超過將以110學年度上學期學期平均成績做為比序基準。
轉知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辦理110學年度第2學期國小助學金
張貼日期: 2022-02-07 10:24:22 點閱: 346 (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