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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111年1月11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護理師

張貼日期: 2022-01-26 11:47:40 點閱: 294 (另開新視窗)


詳如附件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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