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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自111年1月1日調降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1-03 11:50:09 點閱: 346 (另開新視窗)


一、依公保法第 48 條規定,公保年金規定目前僅適用於「私立學校被保險人」及「離退給與法令未定有月退休(職、伍)給與,亦未定有優惠存款制度者(但法定機關編制內有給之民選公職人員及政務人員不適用)」。
二、本校公教人員係屬「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自本( 111 )年 1 月 1 日起公保保險費率將由現行 8.28%調降為 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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