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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函頒國際港埠入境人員之COVID-19抗原快篩措施,自110年10月4日零時起,由檢疫期間第10至12天調整至檢疫期滿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6至7天執行。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護理師

張貼日期: 2021-10-22 11:05:48 點閱: 282 (另開新視窗)


函文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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