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通案性原則維持不變,惟配合交通部放寬旅行業
相關管制作為,修正國內旅行團組團人數上限及遊覽車須
採間隔座之限制。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0)年9月9日以衛授疾字第 1100200811號公告修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案。
張貼日期: 2021-10-01 14:09:17 點閱: 368 (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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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通案性原則維持不變,惟配合交通部放寬旅行業
相關管制作為,修正國內旅行團組團人數上限及遊覽車須
採間隔座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