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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第七屆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比賽」實施計畫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輔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3-30 10:06:01 點閱: 607 (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中華民國110317日藝字第110004號函辦理。

二、 收件日期:110315日至110615日止。

三、 徵件資格:至民國110615日止,凡年滿12()以上,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均可參加。第五、六屆光之藝廊創作獎及特別獎得獎者需間隔兩屆之後始得參加(佳作獎不在此限)

四、 相關規定請參閱實施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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