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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9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輔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2-04 08:56:09 點閱: 341 (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0年2月1日移署移字第1100018407號函辦理。

二、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需由「申請者」依限自行於本系統完成線上申報,同時並郵寄自系統下載含有流水編之申請表、申請清冊與相關佐證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另申請者如為「首次」申請,則需先於本系統完成註冊作業後,始得登入申請,餘則沿用原帳號密碼登入系統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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